內政部今(24)日公布「114年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」。圖/內政部提供
內政部24日公布「114年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」,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81.27歲。若排除連續44年居十大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,平均壽命可增加3.70歲至84.97歲,影響最大。排除心臟疾病及肺炎則可分別提升1.54歲與1.13歲。分析顯示,排除癌症的壽命差距已自104年的4.10歲微幅縮小,反映癌症對國人壽命影響程度略有減緩。
內政部今(24)日公布「114年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」,114年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81.27歲。若排除惡性腫瘤因素,平均壽命可增加3.70歲,提升至84.97歲,為十大死因中對國人壽命影響最大者;若排除心臟疾病及肺炎,平均壽命則可分別提升1.54歲及1.13歲,其餘死因的影響均在1歲以內。
內政部表示,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,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114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,編算排除特定死因後的平均壽命,並與一般平均壽命進行比較。兩者壽命差距愈大,代表該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力愈顯著。
根據統計,惡性腫瘤已連續44年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,114年死亡人數為5萬4,838人,占所有死因死亡人數比率27.48%。值得注意的是,排除惡性腫瘤後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,已由104年的4.10歲縮小至114年的3.70歲,顯示惡性腫瘤對國人壽命的影響程度略有減緩。
此外,肺炎已連續10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第3位,114年死亡人數較113年增加209人,增幅為1.21%。若排除肺炎死因,國人平均壽命可增加1.13歲,與108年並列歷年最高紀錄。
從性別差異觀察,十大死因中除了糖尿病、高血壓性疾病,以及腎炎、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等3類死因外,男性因各死因所減損的平均壽命皆高於女性。其中,男性因事故傷害減損壽命0.75歲,明顯高於女性的0.36歲。分析指出,男、女性主要死因對平均壽命影響的差異,可能與從事職業、生理條件、飲食保健或生活習慣等因素有關。
內政部指出,衛生福利部統計之114年國人前十大死因依序為:惡性腫瘤、心臟疾病、肺炎、腦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高血壓性疾病、事故傷害、腎炎、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、慢性下呼吸道疾病,以及蓄意自我傷害(自殺)。「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」有助於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,相關詳細統計資料已公開於內政部統計處網站供國人查詢。

